近日,新疆伊宁市合作区一酒吧内,一男子突然拿起一酒瓶朝着舞池中一男子砸去,随后又对其大打出手,幸亏民警及时赶到,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。经民警了解,打人男子并不是无缘无故撒泼,而是“寻仇”来了。
事情发生于2018年8月29日晚2时15分许,汉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:某酒吧有人打架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只见一名年轻男子脸上和身上都是血,旁边一名女子眼睛也受了伤。民警立刻将二人送往医院。
经过了解,被打男子李某告诉民警,自己当天在舞池里跳舞,一男子突然拿着酒瓶砸向自己的头部,酒瓶当场就碎了,玻璃渣溅到了旁边于女士的左眼中,造成其眼部受伤。随后男子又对自己拳脚相向,周围人见状赶忙报了警。李某称自己和该男子并不认识,更谈不上有矛盾。
经过民警进一步了解,这一切都源于两年前结下的“仇怨”。
打人者何某和李某并不是陌生人,二人2016年在乌市打工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,当时李某和几个朋友到何某租住的房屋吃饭喝酒,次日凌晨大家都离去后,与何某同居的女友告诉男友,李某醉酒后对自己言语不当,还动手摸了其腿部。何某听后非常生气,通过朋友要来李某的联系方式,准备打电话质问,可是电话一直拨不通,何某怀疑李某“调戏”女友,怀恨在心,当时就向女友承诺,有朝一日一定要为其“报仇”。
后来何某离开了乌市,便再也没见过李某。今年8月29日晚,何某在伊宁市霍城县与几个朋友喝酒,听朋友说起李某在伊宁市某酒吧上班,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,但何某仍然耿耿于怀,加上对女友的“承诺”,便产生了“教训”李某的想法,立即打车前往酒吧,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而时隔两年,李某早已将当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。
经医院诊断,李某、于女士系轻微伤,张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,表示愿意赔偿。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,张某向李某、于女士道歉并赔偿医疗费共计5000元。(记者 王建武 通讯员 胡格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