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、县公安局局长。
不仅由于公安局是县政府手中的国家暴力机关,而且因为该局局长一般会是高配的副县长,算是低职高配,另外,公安局局长还会身兼数职,手中的权柄比较多。
该局长手上有守护一域平安的强制力量,是正义守护者的化身,权力是无处不在,小到日常的出行,大到刑事犯罪的抓捕,必须由拒腐防变意识强烈的人担任。
第二、县财政局局长。
负责调配全县的财政资金,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协调全县的财政需求,合理分配财政资金,对县域内的经济发展和项目推进具有重要影响力。
自古以来,对于行政系统来讲,最重要的就是人事权和财政权,大家都知道县委组织部门的重要性,同理,财政局负责人一般也是县委书记、县长身边的红人。
第三、县审计局局长。
据2021年修订的《审计法》规定,县审计局要在县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,从此审计这块列入了县长的工作职责范畴。
审计局局长在政府机构中具有监察使者的地位,县政府的各个部门每年都要接受审计,要是被查出了问题,审计一般会将线索移交纪委,可能导致严重后果。
第四、县教育局局长。
有些地方也叫作教体局,需要教育局任命或管理或调动的有成千上万人,教育系统本身非常独立,怪不得有人形象地称教育局称为“小政府”。
另外系统中人事调动、职称评定、乡镇进城、职级晋升、评优评先等事项,哪件不得经过县教育局局长的审核签字同意?
第五、县发改局局长。
在县直机关中,县发改局的权力,可能只有财政局等极少数部门才可以媲美,它影响着整个县域的发展方向。
该局不仅制定规划、计划,是改革方案的排头兵,还负责监督招投标,对全县除极少数外的项目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。
第六、县税务分局局长。
税务是中直单位,县税务分局局长具体负责全县的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。
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,无偿性,固定性,税源、风控、税政、稽查这类业务还都存在,直接面对纳税人,所以天然就有很大的权力。
第七、县市场监管局局长。
由原工商局,质监局,还有的把食品药品监督局一同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由于市场监管局的业务主要与市场管理相关,涉及的事项关乎百姓民生,罚款金额就怕你承担不起,权力之大显而易见。
第八、县住建局局长。
房地产业一直是县财政的一些重要税收来源。该局局长一项重要的权力就是对房地产开发具有签批权,还有就是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权,牢牢地掌握着全县人民的安居乐业的问题。
第九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。
在农业农村工作局成立之后,整合了多个部门部分的职能,如财政局、水务局、国土局、发改局等。并且在新一轮的机构调整中,乡村振兴局的职能,也将合并到农业农村局中去。县城里妥妥的大单位!
第十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。
上一轮机构改革后,县政府应急办、县公安局、县民政局、县国土资源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局等单位的应急管理职能,都整合到县应急管理局去了,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身形单薄的县安监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