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化新闻网讯(记者 谌芳荣 通讯员 廖佳男)12 月24 日,记者从怀化市房产管理局获悉,今年前11 月,怀化市房地产投资达176.87 亿元,同比增长49.55%;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481.56 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12.42%;商品房销售面积724.73 万平方米,增长21.42%;商品房销售总金额298 亿元,同比增长27.86%;完成房地产税收达60 亿元。市本级商品房去库存面积197.32 万平方米,去库存进度连续排名全省排名前三位,去化周期从2016 年底的18 个月缩短至2018 年年底的13 个月。
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措施,大力宣传怀化房地产,不断提振市场信心,打造怀化投资置业洼地。一是抓规范化管理。通过对内规范管理,对外提供优质服务,建立政府部门工作标准,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审批效率和项目建设效率,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。推行“并联审批”制度,做到“并联”同步审批,减少审批时间,帮助企业排忧解难,进一步提升怀化房地产市场吸引力。二是抓品质品位提升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节能、设备节能、太阳能节能等节能环保材料,推广外墙外保温技术、太阳能应用技术、屋顶绿化及隔热技术、窗外遮阳技术等,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创建高品质项目。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,建立“四节一环保”(节能、节地、节水、节材、环保) 体系,大力推广舒适程度高,功能配置好,性能标准高,质量保证高,技术集成高的产品,抢占市场先机,不断提升住宅品质品位,吸引更多的开发企业加入到创建高品质项目的行列。三是抓市场监管服务。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,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,公开可销售房源,明码标价。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,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。进入市场的商品房结构、类型、量价等进行科学监测和调控,确保房价处于合理区间,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。
据市房产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,全市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300 余家。房地产业在保障了城乡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的同时,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也作出了较大贡献。2018 年,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.5 平方米,超过小康目标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