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张店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,张店3家公司不具备开展新增P2P网贷业务资格,提醒广大投资者,注意投资风险,谨防投资受损!
公告称,2019年10月18日,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》,指出当前我省P2P(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)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,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,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。依据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,以下3家公司不具备开展新增P2P网贷业务资格,公司也已承诺不再新增P2P网贷业务,并逐步退出。
1.山东华航投资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陈秋伊,公司住所:张店区华光路118号德泰堂国际商务大厦2009室);
2.山东迈森经济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冯浩,公司住所:张店区新村西路185号大学生创业园B座4层402);
3.山东银子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张震,公司住所:张店区昌国西路58号)。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磊 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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